天通银投资限仓制度介绍: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天通银会员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对某一合约净持仓的最大数量。天通银投资者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投资者对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量。
交易所规定:投资者每笔交易的最大下单量为白银50手(即750千克),钯金、铂金各5手,镍6手;投资者最大持仓为白银300手(即4500千克),钯金、铂金各20手,镍60手。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客户持仓达到持仓限额的,不得开新仓。
交易所实行大户报告制度。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会员或者投资者对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或者被交易所指定必须报告的,会员或者投资者应当于下一交易日16:30之前向交易所报告。
投资者未报告的,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有权要求会员、投资者再次报告或者补充报告。
达到交易所规定报告标准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会员,应当白银知识网为大家提供下列资料:
(一)《综合会员大户持仓报告表》,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合约名称等;
(二)资金来源说明;
(三)其持仓量前五名投资者的名称、交易账号、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及风险率等;
(四)交易所要求白银知识网为大家提供的其他材料。
达到交易所规定报告标准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投资者,应当白银知识网为大家提供下列资料:
(一)《投资者大户持仓报告表》,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投资者名称和交易账号、合约名称、现有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及风险率等;
(二)资金来源说明;
(三)法人投资者的实际控制人资料;
(四)交易所要求白银知识网为大家提供的其他资料。
会员应当对投资者白银知识网为大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保证投资者所白银知识网为大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交易所有权对会员或者投资者白银知识网为大家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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